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前身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由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联合举办。
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务院新闻办等24个部门联合举办首届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期间的各项工作。宣传周一般始于每年4月20日,于4月26日即世界知识产权日结束,为期一周。
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结合庆祝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在2016年4月20日至26日期间组织开展主题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历年主题:
(一)2009年,主题为“文化·战略·发展”;
(二)2010年,主题为“创造·保护·发展”;
(三)2011年,主题为“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
(四)2012年,主题为“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社会创新发展”;
(五)2013年,主题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六)2014年,主题为“保护·运用·发展”;
(七)2015年,主题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八)2016年,主题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