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广州华商学院积极响应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政策要求,于2025年9月25日发布了《广州华商学院科研项目“负面清单+包干制”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遵循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引入“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模式,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同时明确经费使用的禁止性清单,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该办法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适用范围更新,适用范围在原有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等资助的省基金项目基础上,新增了校内科研项目、博士学位人员及特聘岗位人员科研启动费项目,以及省内各级主管单位无经费管理办法的项目。2.管理原则明确,遵循“充分信任、放管结合、权责相适、突出绩效”的原则,实行定额包干资助,无需编制明细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经费使用。3.经费支出科目细化,明确了设备费、业务费、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绩效支出和管理费等支出科目及其具体内容,同时规定了各项费用的列支范围和标准,特别是绩效支出可按项目总经费的30%-60%比例进行支出,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可提高到不超过60%。4.负面清单管理引入,列出了普遍性禁止清单和具体性禁止清单,明确了项目经费使用的禁止性行为,如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法纪等行为的支出,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不相关的支出等。5.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建立,为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效率,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新办法鼓励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协助科研人员处理科研项目及财务类事务性工作。
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科研处在9月29日广州华商学院科研项目发布暨科研工作布置会上,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和说明。日后,科研处仍会将联合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新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将积极组织培训,帮助科研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办法,推动学校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办法发布工作的完成,推动广州华商学院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我们相信在新的经费管理办法指导下,学校的科研工作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来源: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