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校级科研机构的职能,经华商经济社会研究院及华商国际文创研发中心申请,学校科研处审核其工作计划书、学校主管校领导批准,决定资助每个研究院第一年活动经费各20万元,合计40万元,第二年经费资助金额根据第一年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调整。科研处负责人、研究院负责人及学校主管领导共同签订研究机构建设周期工作计划预期目标及活动经费安排方案,其它校级研究院相关活动资助事宜也正在洽谈中。
关于资助华商国际文创研发中心活动经费的通知.pdf关于资助华商经济社会研究院活动经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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