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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专题活动(四):有关知识产权常见问题解答

2016-04-25 

 

 

1.什么是知识产权?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劳动者依法对其智力劳动成果获得的专有权利。这种权力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它具有专有性(专用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复制性特征。其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邻接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的信息专用权和奥林匹克标志等。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高新技术成果不断涌现,在内容上有新的增加,如在专利领域中,美国已对含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载体、基因工程、网络上的经营模式等发明给予了专利保护 

2.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哪两个内容及权利? 

答: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 

3.什么是专利?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答:“专利”的含义包括:专利权、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登载专利技术信息的专利文献和获得独占使用权的专利证书。 

专利有三种。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4.什么是专利权? 

答:专利权是指单位或个人依照国家法律授予的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和独占权。 

5.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三性”条件指的是什么?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三性”条件指的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6.什么是发明专利?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大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包括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或者说,可以把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 

7.什么是产品发明? 

答:产品发明,是指发明人所提供的解决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直接生产的产品。如电话、机器、设备等。 

8.什么是方法发明? 

答:方法发明是指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问题而创造的操作方法和技术过程。此处所讲的“方法”,可以是化学方法、机械方法、通讯方法以及工艺规定的顺序所描述的方法。比如造纸方法、炼钢方法、印刷方法、通讯方法等。方法发明取得的专利权后,可称谓“方法专利”。 

9.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答: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正如人们所说的“小发明”或“小专利”。 

10.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实用新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一种产品;二是一种具备一定的形态和构造的产品;这种产品必须在工业上有直接的实用价值。 

11.什么是外观设计?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2.第三次修订后的《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哪些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答: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13.第三次修订后的《专利法》中对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有何规定? 

答: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及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14.第三次修订后的《专利法》中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有哪些规定? 

答: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5.第三次修订后的《专利法》中规定,哪些情形可以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16.第三次修订后的《专利法》中规定,假冒专利的应受到如何处罚? 

答: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第三次修订后的《专利法》中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有何规定? 

答: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18.第三次修订后的《专利法》中规定有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答:第三次修订后的《专利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19.第三次修订后的《专利法》中对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是如何规定的? 

答: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20.我国《专利法》规定:属于冒充专利有哪些行为? 

答:属于冒充专利行为有以下几种:制造或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在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伪造或编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 

21.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哪些行为被认定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答: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22.怎样申请专利? 

答:申请专利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即专利局统一设计的表格,所需表格及填表说明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是:http://www.sipo.gov.cn/sipo/zlsq/zlsqbg/default.htm),使用计算机中文打字或者印刷(包括表格中文字),一式两份。 

申请文件可以到专利局受理处办理当面递交或以邮寄方式寄交,或者到专利局设在全国各地的二十个代办处办理当面递交或以邮寄方式递交。 

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必须以挂号信函方式邮寄,保存好挂号凭证。以非挂号信函方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6号,邮政编码:100088。以包裹形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受理。以邮寄方式递交专利申请的,每封挂号信函只能邮寄同一件专利申请的文件。 

23.怎样上网查阅专利文献?  

答:上网查阅专利文献,可以通过国外、国内专利文献中查阅。如果在国外专利文献查阅时,一是通美国专利书目数据库http://www.uspto.gov/查阅;二是通过Micro Patent(http://www.micropat.com/static/index.htm)查阅;三是通过IBMPatentServerhttp://www.patents.ibm.com查阅;四是通过欧洲专利局(http://ep.espacenet.com/)查阅;五是通过日本专利信息组织http://www.ipdl.ncipi.go.jp/homepg.ipdl查阅。 

如果查阅国内专利文献时,可通过北京经济信息网http://www.exin.net/patent/和中国专利信息网http://www.patent.com.cn.查阅。 

24.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哪些专利纠纷?  

答: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服专利管理机关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时,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专利管理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当该法院对专利案件无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调解的专利纠纷有: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25.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自签字之日到专利局公告之日期间是否生效?  

答: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根据合同法,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虽然已经生效,但由于尚未公告,公众不了解该项专利权主体变更的法律状态,所以转让合同的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即受让人(新专利权人)暂不能以专利权人的身份行使专利权人的权利,如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不能阻止他人侵权等。只有经专利局登记、公告后,该转让合同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才是完全生效。而在此之前,该转让合同仅在当事人之间生效,因此可以说是部分生效。 

26.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答: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的持有单位和所有人统称专利权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1)本职工作;(2)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之内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工作。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协作或者接受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者所有。 

27.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用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其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28.哪些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 

答: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未经专利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均为侵犯专利权行为。 

29.我国专利法是什么时间制定?什么时间开始实行? 

答:我国专利法是1984年3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5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 

30.专利法的特点是什么? 

答:专利权保护的是一种无形财产,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点。 

31.专利如何判定? 

答: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可以申请专利,主要是考察其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2.专利产品和包装上有何要求? 

答: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33.申请注册的商标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4.什么是商标? 

答:商标是指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35.什么是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包括哪几种? 

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36.商标为什么要注册? 

答:注册商标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商标如果不注册,使用人就没有专用权,就难以禁止他人使用。 

37.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向什么部门申请?  

答:我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38.注册商标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9.申请注册的商标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40.使用未注册商标,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答: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有下列行为:(1)冒充注册商标的;(2)违反商标法禁止用条款规定的;(3)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否则,将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41.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应当以什么为期限? 

答: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42.侵犯商标权如何判定? 

答:侵犯商标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与商标权人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或相近商标的行为。 

43.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答:《商标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44.商标被侵权时怎么办? 

答:商标注册后,注册人享有专用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否则构成侵权,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发生侵权时,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对侵权人处以罚款。权利人还可以向侵权人要求经济赔偿。 

45.著作权主要包括哪两种权利?哪种权利不受时间限制? 

答: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 

46.著作权产生的日期从何时算起? 

答:答:作者对其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产生。 

47.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罚款金额是多少,罚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48.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等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答:不受著作权保护。由于,考虑到这些作品都需要大量传播,所以,著作权法规定,这类作品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保护。 

49.某学校委托一作者写了该学校校歌,双方没有约定校歌的版权归属,请问:校歌的著作权属于谁? 

答:著作权应归于作者。因为,著作权法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双方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因此,在委托其他人创作作品时,双方应签订合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 

50.公民取得著作权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答: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因为,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自动享有著作权,无须履行任何批准手续。1995年国家版权局颁布的《作品自愿登记办法》规定,对作品采取自愿登记方式,这样能更好地保护作者的权益。 

51.授课、演讲能产生著作权吗? 

答可以产生著作权。因为,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口述作品。老师的授课,领导的演说,律师在法庭的辩词等都属于口述作品。 

52.某公司在其网站上建立《音乐搜索》栏目,搜集了互联网载有mp3歌曲的众多网站,在对mp3歌曲的资料整理后,在栏目中列出了经编排的有关mp3歌曲的链接,同时,通过搜索引擎,使用户能无偿聆听或下载这些mp3歌曲。请问:这一链接服务是否构成对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侵害? 

答:构成对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侵害。因为,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网络传播权。起其他人要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53.“公民的著作权能继承”。这句话正确吗? 

答:不正确。因为,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其财产权也只能在保护期内才能继承。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期限为作者生前加死后50年。 

54.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播放背景音乐是否要向作者支付报酬? 

答:需要向作者支付报酬。因为,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播放权。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属于营利性单位,其播放行为属于其营利行为的一部分,所以在播放音乐时,应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为了方便对作品的使用,音乐词曲作者将其作品的广播权委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行使,由协会代表作者与其作品使用双方协商授权及报酬事宜。 

55.能否将购买的正版软件重复安装在多台电脑上使用? 

答:不能安装在多台电脑上使用。因为,一张正版软件光盘,一般只被授权许可安装在一台电脑上,软件的安装过程实际上是软件的复制过程,因此,将所购软件重复安装在多台电脑上使用,就是对软件进行了未授权的复制,并对复制作品使用,侵害了软件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56.将已发表的汉语小说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作品是否要向原作者支付报酬? 

答:不需要。因为,著作权法规定,合理的使用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将已发表的汉语小说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行为,因此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和不支付报酬,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 

57.在互联网上发表的作品有著作权吗? 

答:有著作权。但是,由于互联网具有传播迅速、作者对传播不易控制等特点,作者在网上发表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身份,并保留相关资料,以防止被侵权后因缺少证据而无法举证。 

58.持有作品原件就能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吗? 

答:不能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因为,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让并不能代表著作权的转让,如作品原件持有人要对作品进行复制传播,仍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59.我国201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我国201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创造、保护、发展”。 

60.何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第三次修改?修改后的专利法何时开始实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三次修改,新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行。 

61.何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兴国战略并提? 

答:200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 

6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哪些形式的创作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63.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商标权的确立和保护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答:包括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自愿注册原则;集中注册、分级管理原则;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并行的原则。 

64.我国《商标法》规定,哪些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 

答: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65.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哪些有奖销售行为? 

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 

66.我国《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答:我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67.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近五年的目标是什么? 

答:一是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的拥有量进一步增加。二是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显著提高。三是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显著减少,维权成本明显下降,滥用知识产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 

68.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提出哪9项战略措施? 

答:一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二是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三是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四是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五是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六是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七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八是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九是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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