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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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科〔2024〕2号2019年度广州华商学院科研项目清理的通知

2024-03-19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广州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实施办法》,决定对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19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且延期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校内导师制项目及学术类项目。请各学院对这些项目进行逐项摸查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

三、少数项目的确需要延期的,如论文已录用尚待发表的,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并明确做出完成时间的承诺,于2024年10月31日前进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请项目变更(人员变更、预算变更、延期变更等)报所在学院及科研处审批。

四、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或理由不充分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科研处一律作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并按规定收回结余经费。被撤项或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我校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

五、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单位科研项目的清理工作,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项材料或事项变更审批表统一报送科研处。

 广州华商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doc

 华商科〔2024〕2号2019年度广州华商学院科研项目清理的通知.pdf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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