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专项”包括“外语学科专项”和“教育信息化背景下的高等外语教育”专项课题(简称“外语信息化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社科规划办”)分别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设立。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2022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一)外语学科专项
1.“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并进行管理。
2.专项设立旨在促进我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适当加大对粤东西北高校外语教学与科研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3.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外语信息化专项
1.“外语信息化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并进行管理。
2.专项设立旨在引导高校科研工作者,在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高校外语教育的融合,为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发展之路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提升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3.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关于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9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外语专项”项目),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2年9月),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外语专项”项目。
5.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的负责人,只能申请一类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
6.“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每个单位各限报2项。
(二)关于研究方向
1.“外语学科专项”题目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外国文学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研究;外语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国家外语语言战略;外语与区域经济建设等;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2.“外语信息化专项”选题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新文科视域下的外语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基于信息技术的外语类课程思政创新模式研究;教育信息化背景下高校外语类一流课程建设研究;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学生国际传播能力培养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外语教学的研究;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混合式英语教学模式研究;高校外语类慕课建设与应用研究;高校外语类虚拟仿真课程教学探索研究;高校外语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高校外语数字化教学管理平台应用研究;基于大数据的英语测试与评价研究;基于大数据的英语写作教学与评价研究;高校外语教师信息化素养研究;高校外语教师线上发展共同体研究;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三)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四)关于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1.外语学科专项
本年度拟立项12项,每项资助5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2.外语信息化专项
本年度拟立项12项,每项资助5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关于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2年外语专项申请书》,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填写“外语学科专项”或“外语信息化专项”。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预审工作,统一向省社科规划办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和6份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2)本单位申请汇总表(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六)关于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9月5日10:00—9月26日中午12:00;单位审核截止时间9月27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8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三、项目评审
“外语专项”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外语专项”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对于“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将分别择优出版。
五、特别提示
1.“外语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