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帮助我校青年教师尽快进步,调动我校青年教师、特别是初入华商的青年教师投身科研的积极性,并加快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为发表高水平论文或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奠定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进而促进教学和职称晋级,以最终为我校提高办学声誉、学科与专业评估、硕士点建设、获批省部与国家级项目等作出应有的贡献,特设立广州华商学院青年学术类科研项目,具体要求与相关事项如下:
1.青年学术类科研项目属于我校校内学术类科研项目,申报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1)我校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下的青年教师或在岗行政教辅人员;
(2)无在研主持的科研项目或主持的项目成果已经达到结项要求的;
(3)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已获立过其他校内科研项目立项的(含学术类与导师制类)与校外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的,不能申报此项目。
2.该项目每年申报并立项一次,每年九月开始受理该项目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科研处申报通知为准。
3.研究周期2年,可以提前结项,但不得延期,项目立项后不能转给他人,一般不能变更课题名称及研究方向。
4.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或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要求项目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广州华商学院”,在论文显著位置标注广州华商学院青年学术课题“课题名称+课题号”(且为校内项目唯一资助课题号)。
5.结项成果要求:市厅级课题立项1项,或我校科研成果认定的C类普刊论文2篇且每篇论文字数不能少于6000字,或者我校科研成果认定的B类以上论文1篇,B类以上论文属于我校科研成果奖励范围的可以再申请我校的科研奖励。
6.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分两次拨款,第一次为50%,结项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款项。
7.该项目一个申请者只能申请并获批两次。
此次申报为线上申报,申报系统为广州华商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dhsc.edu.cn/keyan/,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要认真审查,做好申报材料审核与推送工作,学校立项后申请人提交签字版申请书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交行政楼405备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20-32823901;华商科研联系QQ群:452422828,544948527(二群)。
附件1:华商学院青年学术科研项目申报表(哲学社科类).doc 附件2:华商学院青年学术科研项目申报表(自然科学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