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馆、中心,四会校区:
根据《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华商院〔2018〕89号)、《关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华商院〔2020〕134号)、《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华商院〔2019〕71号)、《关于对横向项目实施课时奖励的管理办法》(华商院〔2020〕132号)、《北核论文纳入奖励范围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科研处现组织2021年下半年科研成果奖励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奖励事项: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发明专利;
二、成果认定依据《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华商院〔2016〕18号)、《科研成果认定目录(第2版)》(华商院〔2019〕72号)、《广州华商学院A类学术期刊论文分类》(华商科〔2021〕13号)、《关于对我校科研管理制度的一些调整》(华商科〔2020〕24号)。
三、申请时间及办法:12月10日前,由各单位集中申报;
四、申请材料要求:各申请者填好《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2、3、4)并提供成果原件、复印件(论文复印件要求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及封底,项目复印件提供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协议书(合同))、电子扫描件(PDF文档,要求参见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见附件5)后,集中报送学校科研处;申请奖金奖励的还需填写科研奖励奖金劳务发放表(附件6,只提供电子版即可)。
四、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020-32823901;联系地址:行政楼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