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做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哲学社科2021年度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tzgg/202105/t20210519_1075342.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学术导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应用对策研究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乡村振兴、“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等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三、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致力于推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能反映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
四、扶持广东特色和优长学科的发展
加强对岭南文化的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省特色、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五、项目类别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一)一般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青年项目的申请者无上述推荐要求,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6年5月19日之后出生)。
(三)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六、学科分类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分24个学科组接受申报,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
岭南文化项目作为独立项目类别接受申报,不划分学科组。
七、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拟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经费额度确定;岭南文化项目拟立25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经费预算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20〕1号 )执行。
八、成果形式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字数不少于10万字)、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系列论文不少于3篇),可以选其中一种形式完成。
九、负责人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
(三)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十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及审核工作,并将以下纸质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
1、申报时间: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24日— 6月18日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2021年5月24日起,申报人登录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老师需要自己注册帐号,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登录系统。
3、2021年6月15日前,各申报人在系统提交申报书定稿(请务必提交,之后可以退回修改),用于形式审查。科研处反馈审查意见。
4、2021年6月17日12时前,各申报人在系统提交申报书定稿(提交后不能修改),请各申报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论证活页1份;申请岭南文化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7份;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十二、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项目申请者及所在学院如有需要请自行做好存档。
十三、根据华商院〔2020〕133号文,学校对获批项目按省拨经费1:0.5比例进行经费配套奖励,对获批项目单位给予5000元/项奖金奖励。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282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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