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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科〔2021〕3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5-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的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指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数量限额及立项方式    

(一)省级科研平台     

1.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1 项,省级,评审;申报要求:原则上依托省级重点学科,体现广东优势和特色,有校级重点研究平台并运行2年以上,有稳定的队伍和实验用房。    

2.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1 项,省级,评审;申报要求:为党和国家政府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依据,要求近三年被省委省政府采纳或获批5项,依托研究机构申报。    

(二)科研项目     

1.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 限额上报2项,省级,评审;原则上要求依托省级重点平台或示范性专业,团队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课题,项目培育期3年。    

2.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项目:限额上报 12项, 省级,评审;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四个专项。研究周期3年。    

3.特色创新类项目及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限额上报8项,厅级,学校认定上报备案。    

二、学校有关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各类项目申报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骨干申报,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各单位不限额申报,学校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报送教育厅,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1;项目经费学校资助标准:3万/篇高水平核心论文(CSSCI或CSCD等),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广州华商学院”。    

(二)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限额申报8项。各单位申报限1项,学校择优推荐8项,项目负责人前期研究基础好、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级别的项目或发表过高水平期刊论文的优先立项。    

2.学校资助经费:3万/项;    

3.研究成果要求:高水平核心论文1篇(CSSCI或CSCD等),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广州华商学院”;    

4.研究周期:2年,研究起始时间为教育厅立项发文之日起。    

(三)校内工作安排    

1.5月7日,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各院(系、部)主管科研领导与科研秘书参会,具体时间地点到时通知。    

2.5月11日-6月6日,申报人到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下载申报通知及申报书模板填写申报书,网址为(http://210.76.75.91/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各单位推荐报送申报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纸质和电子版)至科研处,要求纸质版双面打印1份,逾期不得推荐;

3.6月7日-6月11日,科研处系统审核、汇总申报材料,报学校领导审批,教师上传申报书(含盖公章、签名PDF页);    

4.6月16日前,学校发布校内立项及推荐申报通知,报送学校公文至教育厅;  

联系人:陈宏敏,电话:020-32823901;华商科研QQ群:452422828,联系地址:行政楼40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28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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