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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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科〔2021〕1号关于组织2021年校内导师制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3-2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声誉和社会服务影响力,培育高层次的省部级及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处决定启动2021年度校内导师制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团队凝聚、科研平台提升等需要,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华商院〔2018〕88号)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及材料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我校专职的、副高职称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或在岗行政教辅人员;无在研主持的科研项目或主持项目成果已经达到结项要求的;申请人已获批两项校内项目资助的(含导师制与学术类),学校不再支持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二、申报课题要求

(一)选题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的问题有前沿性、创新性;课题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或社会应用价值;研究思路清晰、方法适当,论证分析严谨、充分;(二)课题务必要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研究计划切实可行,有前期研究项目或已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如论文或调研报告的优先立项。

三、申报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集中申请。指已有研究成果,或完成项目研究达到70%以上的,申报起始时间:4月12日-16日;  

第二批次:个人申报。要求问题性强,论证充分,前期研究成果丰富,可随报随批,申报起始时间:6月1日-7月15日。  

四、经费资助、成果形式及要求  

(一)资助按项目完成的成果形式及数量分四个档:3万、6万、9万与12万。  

(二)成果要求: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或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高水平核心期刊论文含SCI(1-4区)、SSCI、EI期刊论文、A&HCI、CSSCI(含扩展版)、CSCD(含扩展版)、CSTPCD论文。  

五、其他事项  

项目申请人填写《校内科研导师制项目申请书》,并打印一份(A4,双面打印)附相关证明材料(代表作成果或结项证书)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经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后统一交学校科研处进行审查,电子版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收集发送至邮箱649522924@qq.com,命名方式:学院+姓名。  

联系人:陈老师,地点:行政楼405,联系电话:020-32823901,华商科研QQ群:452422828。  

附件:1.校内科研导师制项目申报书(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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