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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科〔2019〕18号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2019-11-08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申报的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指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学校限额数量

专项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 ”问题研究:主要围绕教育、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专项二、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 主要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重要的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

专项一、专项二学校各限上报2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巳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同一课题巳获国冢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 不得重复申报 。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 1 - 2 年内完成, 专著须在 2 - 3 年内完成。

5.各二级学院限项申报。专项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 ”问题研究:会计学院、经管学院、文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各限额申报1项;专项二、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面向教育学、艺术学、心理学、体育学教师申报,文学院和体育部各限申报2项 。

三、 成果要求及资助经费

1.专项研究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 属省级科学研究项目;

2.论文成果要求:公开发表高水平核心期刊论文(CSSCI或CSCD等);

3.研究报告要求:被各级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采用并起到重要咨询作用或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应用研究成果,须提供采用单位采纳证明;

4.所需研究经费 , 由学校统筹安排保障。项目总经费按成果数量予以资助,计算方式:总经费=3万/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论文数量。

四、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下载,网址为(http://210.76.75.91/),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

2.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六份,A4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处,时间截止2019年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陈宏敏,电话:32823901;联系地址:行政楼405。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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