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的科研工作,提升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培育并申报更高层次的省部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处决定全年面向我校教职工提供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报、经费资助服务,各单位根据自己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团队凝聚、评估评建等需要,只要条件具备,论证合理,随报随批。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及二级学院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华商院〔2018〕88号文)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及材料审查工作。
二、项目申请人(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博士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教职工,或在我校任职任教2年以上青年教师;
2.无在研主持的科研项目,有主持项目经验并按承诺要求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优先立项。
三、申报要求
1.选题要有前沿性和开创性,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研究方法适当,论证分析严谨充分,有相关前期研究阶段性成果的优先立项。
2.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3,并打印一份(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交科研处进行审查,有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或结项证书的,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联系人:陈老师,地点:行政楼405
联系电话:32823901,华商科研学报QQ群:452422828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报书
3.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科研导师制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