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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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202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9-06-11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的通知,现启动2019202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202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申报人认真阅读。http://gdstc.gd.gov.cn/tzgg/content/post_2282313.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二、申报限项及申报人要求

 

本次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两类。面上项目我校限项3杰出青年项目不设项数限制。面上项目申报人申报的同一类型项目不得超过1项,同一年度获得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多于1项。

 

1.面上项目申报人条件

 

1)基础条件:

 

①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项目研究时间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

 

②具有承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③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即19591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④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须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验收结题或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

 

2)排除性条件:

 

①作为项目主持人在研(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且尚未批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达到2项(含)以上的;

 

②申报人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③申报人负责在研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含省联合基金)研究团队、杰出青年、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重点项目累计达到1项(含)以上的;

 

④申报人负责在研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包括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中的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博士科研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⑤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2.杰出青年项目申报人条件

 

1)基础条件:

 

①申报人应是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11日(含)以后出生],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

 

②申报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含)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

 

②申报人需通过依托所在的广东省单位申报。

 

2)排除性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①已经是省级(含)以上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科学项目获得者;

 

②省级(含)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④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⑤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三、申报的其他要求

 

(一)经费预算要求。

 

1.项目应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按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经费预算。

 

2.面上项目试点实施“包干制”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研究团队自主调剂使用,按照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经费支出应实际用于项目研究支出;

 

2)经费支出应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港澳机构资金开支标准可参照当地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间接经费支出比例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不得列支基建费。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虚构和夸大。依托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申报的承诺、任务、目标、预算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无合理依据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3.各类项目申报须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

 

4.项目主要参与者如果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在申报书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加盖参与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港澳人员除外)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应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5.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粤科监审字〔2017102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有关说明

 

1. 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规定;

 

2)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

 

3)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3. 面上项目将重点对青年科技人员倾斜支持;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杰出青年项目按适当比例择优支持女性青年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可以在不改变研究或技术指标的前提下,自行决定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

 

四、校内申报事宜

 

(一)有意申报本次省自科项目但无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申报人,请在各单位填报信息,由单位科研秘书填报信息表并发至科研处。不受理老师个人直接申请。

 

(二)各申报人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实施网上申报。申请面上项目的必须在618日下午16:30前提交申请,由科研处组织形式审查和限项评审,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杰青项目的必须在618日下午16:30前提交申请,由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申报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详见《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正式申报开始后在网上申报系统直接下载)。

 

(三)申报书纸质版暂不提交给科研处,项目立项后,已立项项目的申报书与合同书一并报送。

 

联系人:陈老师32823901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科研处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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