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12号,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4月25日之后出生)。
请各部门教学秘书于4月6日17:00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至科研处: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须提交《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表12须加盖院系公章;其他类别课题须提交《申请书》(见附件5)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表8须加盖财务公章,活页6份,《申请书》原件请在首页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2)加盖院系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附件4、附件7)。
同时请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至345881536@qq.com。
联系人:彭怡贞 电话:32823901
附件:
1: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
4: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5: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6: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7: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8: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