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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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教职工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5-08-30 

各部门: 

为掌握我院科研工作总体情况,编印科学研究年报和填报社科统计年报,完成省布置的我院2015年“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现对我院教职工2015年上半年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全院教职工于2015年1月1日—7月24日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及其它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不包括《华商学刊》等内部刊物),作者单位须署名为“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否则不予收录。 

二、报送材料要求: 

1、论文类: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形式为:论文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原件核实后由科研处统一返还各部门; 

2、教材专著类:实体书1本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形式为:教材或专著封面、封底、版权页和目录。实体书和复印件均由科研处留存; 

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5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电子版里各成果请按照时间顺序排序。 

三、报送方式: 

请各部门于7月24日12:00前将上述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廖俊招,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办公地点:厚德楼A105,办公电话:020-32823901。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hsxykyc@yeah.net,邮件请注明主题:某某部门科研成果统计。 

四、补充说明: 

1、请各部门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以备日后工作使用; 

2、此次成果统计都必须上交已公开发表的成果原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用稿通知和用稿计划。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5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请注意:内含五表) 

表一、学术论文统计(不包括《华商学刊》等内部刊物) 

表二、编撰教材统计(含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社及自编教材) 

表三、学术著作统计(含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社) 

表四、2015年上半年各单位登记科研成果统计表 

表五、2015年上半年各单位登记科研成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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