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科〔2014〕8号
各部门:
2014年度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青年科研基金课题现在开始组织申报,并于2014年6月正式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数目及项目经费
项目类别 |
拟立项项目数 |
项目经费(万元)项 |
研究年限 |
申报对象条件 |
青年基金课题 |
5 |
5 |
3年 |
详见《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
二、课题指南
选题可参考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课题指南,以及国家对相关领域未来发展战略的导向性要求设计,与我院学科布局相符,也可以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自拟。
鼓励我院教师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设计和申请为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课题。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是我院在编人员。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院级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青年基金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青年基金课题的申报。
2.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团队实际负责人,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总体研究工作。
3.凡以已结项的各类课题或在研课题为基础申请的,须在《申请书》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
4.申请人须符合的条件见《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在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须填写相关课题申请表。必须按选题所属学科类别填写相应学科分类代码,学科分类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跨学科的课题应填写两个主要的学科代码。
2. 各部门应做好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申请人填写相关申请表后,由所在部门负责形式与资格初审,并由部门负责人在“项目所在部门审核与推荐意见”一栏中签字后一式五份由部门科研工作负责人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1256383125@qq.com。
五、受理时间
2014年6月23日—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及地点
联系部门:科研处
办公地点:厚德楼A105
电话:020-32823901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rar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科研处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