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馆、中心: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启动校内导师制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二级学院及科研处审核,学校领导审议,决定24项导师制项目予以立项,经费资助合计192万,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一、校内导师制项目资助经费来源
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科研专项资金。
二、经费拨款方式
科研处根据项目成果完成情况拨付经费。不预拨项目启动研究经费。
三、项目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要求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华商院〔2018〕88号)执行。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