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院〔 2018 〕94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关于公布2018年校内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馆、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科研处审核,专家组评审,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36项予以立项,经费合计252万,其中校内导师制科研项目16项,资助经费126万,校内学术类科研项目20项,资助经费126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校内项目资助经费来源
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科研专项资金。
二、经费拨款方式
(一)校内学术类科研项目:分三次拨款,第一次与项目同时下达,额度为批准经费的30%;第二次拨款在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批准经费的30%,中期检查合格要求:完成预期成果的50%;其余40%为预留保证金,待项目结项验收后拨付。
(二)校内导师制科研项目:由学校科研处根据项目完成成果数量划拨经费,不预拨前期研究经费。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成果要求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华商院〔2018〕88号)执行;
(二)校内学术类科研项目负责人自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三个月内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开题,并提交开题报告;次年12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及论文;项目研究周期期满,提交结题报告,并按学院要求结题。
附件:
1.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导师制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2.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学术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