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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关于公布2018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8-09-28 

 

 

 

 

 

 

华商院〔 2018 66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关于公布2018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馆、中心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制度(暂行)》(华商院201496)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发展需要,按特色发展、错位发展的导向性资源配置和科学、合理使用经费的原则,资助科研项目3项。现将学院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予以公布,见下表1:

1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资助金额(万元)

1

HS2018CXQX24

抛物方程组的解存在性及稳定性研究

李远飞

25

2

HS2018CXQX25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政策研究(1978-2018

王业兴

25

3

HS2018CXQX26

多元统计新模型在社会经济领域的应用研究

林海明

24.5

合计

74.5

以上立项项目由科研处按照学院相关科研管理办法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执行:

1.项目建设周期:二年;

2.项目研究成果形式:高水平论文5篇,必须是CSSCI、CSCD以上等级,第一作者必须是本院教师并完整准确注明第一作者单位;

3.项目资助经费来源、拨款方式

(1)项目资助经费来源:广东省高等教育2018年“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

(2)学院分三次拨款,第一次与项目同时下达,额度为批准经费的50%;第二次拨款在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批准经费的30%,中期检查合格要求: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2篇;其余20%为预留保证金,待项目结项验收后拨付。

4.项目进程:项目负责人自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开题,并提交开题报告;次年10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及论文;项目研究周期期满,提交结题报告,并按学院要求结题。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2018927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办公室         2018927日印发

(共印1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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